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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三月08日(一)05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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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 Documents: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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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法規 (5)
19-1
食品廣告標示詞句認定表
19-2
網路禁售商品
19-3
網路廣告涉及各項法律彙整
19-4
日本「特定商取引法」
19-5
災情通報作業之探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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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-2•
網路禁售商品
菸及外觀印有菸品品牌之商品
依「菸害防制法」第5條規定,「販賣菸品不得以自動販賣、郵購、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」,違反者可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依「菸害防制法」第9條第一項及衛生署解釋令,菸品廣告不得以網際網路方式為之,違反者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酒類
依「菸酒管理法」第4條規定,「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0. 5之飲料、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。」,本項酒類包括樣品酒、紀念酒等。
依「菸酒管理法」第31條規定:「酒之販賣,不得以自動販賣機、郵購、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」。違反前開規定者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。
一歲以下嬰兒配方奶粉
依據行政院衛生署「嬰兒配方食品」的相關行銷規範,「一歲以下之嬰兒配方食品」不能進行廣告、促銷、廉價銷售活動,由於在網路上刊登商品內容可能會被主管機關認定為廣告,為了避免爭議,請儘量避免在網路上販售。
其他
如果您所販售的商品屬於以下商品,為避免您觸犯相關法令,請勿在網路上販售:
1.毒品、相關產製品及吸毒用品
2.保育動物產製品
3.武器彈藥,包括刀械、槍枝
4.彩券
5.流通貨幣
6.政府核發之證件、證照或執照
7.警用物品
8.統一發票
9.行銷名單及相關發信軟體
10.剪標品
11.贓物
12.權利車
13.煙火、炮竹
有限制銷售商品
以下各類商品您必須持有相關執照或是必須符合特定條件才能販售:
1.藥品
2.醫療器材
3.活體動物
4.有價證券
5.專用垃圾袋
6.健康食品、窈窕、健胸食品
7.含藥化妝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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